出产销售假药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本条之划定,只有出产,销售了足以严峻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,才能构本钱罪。
对于那些出产,销售了不足以严峻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,而且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的,情节较轻,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,可由工商部分予以行政处罚。
但是对于出产,销售假药不足以严峻危害人体健康,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,应依本节第140条之划定,按出产,销售伪劣产品罪予以处罚。
去实践中,有出产,销售民间土方,偏方的行为。
通说以为,这些土方和偏方虽可能不符正当定尺度,但在临床上对于防治某些疾病去住确有一定的效用,有的甚至能治好疑难杂症,对于出产,销售这类药品的,不能以出产,销售假药罪论处,有的即使疗效不大,甚至没有疗效,只要没有副作用,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即不应以出产,销售假药罪论处(可依行政手段予以禁止)。
但对于利用偏方,土方为幌子兜售假药,足以严峻危害人体健康的则应以本罪论处。